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被告方面对原告方律师的诉求是否有异议?”
“我有异议,法官大人,刚刚原告律师说我方当事人马斯特强奸未遂,可是按照我方当事人的证词,他当时只是想认识一下叶小青而已,
而且我看过叶小青的证词,按照她所说,马斯特先是向他打了招呼,
我方当事人的初心只是想交个朋友认识一下,远没有到强奸的地步,如果真的是强奸,又怎么会提前打招呼呢?
而且我方当事人马斯克当时喝了一点酒,神志有些不清楚,
对当时自己的行为下手轻重存在认知上的误差,在这种情况下,不存在主观上的强迫,
因此我认为我方当事人主观上并不存在强奸的行为,顶多算是猥亵行为,
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,对我方当事人进行处罚,拘留1o~15个工作日,
除非原告律师能拿出具体的证据,否则我将追究对方律师污蔑的额外责任。”
直播间。
“好家伙,直接将林律师的诉求反对完了,不愧是胜诉率过9o%的律师。”
“你以为啊,白客律师这9o%的胜诉率里面,有过8o%是跟红圈所内部律师进行的pk,要论律师诉讼的基本功,绝对可以排在整个龙国前1o。”
“对方反驳的那么有逻辑,这下林律师难办了,本来这种猥亵案,主观性就很强,没有决定性的证据,没法判案的。”
“一个是刑事犯罪,一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,两者之间差距太大了,要是这个案子能判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话,那就是白客的巨大胜利。”
。。。。。。
“那么我想请问一下,被告律师对于猥亵的定义,你说被告人马斯特并没有主观意愿去实施强迫行为,那为什么要去扒受害人的衣服呢?这一点在对方的证词中也有体现,
如果事情按照这么展下去,如果不是叶小青强烈阻止,是否会构成强奸?对方凭什么认为这只是猥亵,不会构成强奸?
马斯特如果真的只是想认识一下,在我方当事人明确拒绝之后,就应该停止他的行为。”
直播内。
“是啊,如果只是单纯的想认识一下,凭什么扒被告人的衣服?谁家认识别人还扒人家衣服的?”
“这不是典型的咸猪手吗?”
“难以想象,如果不是叶小青强行反抗的话,后果会生什么。”
这是关于一个长生不老的男人跨越两千年的故事,在每一段历史的角落里都曾经留下过他的名字。他曾经是一些人心中的噩梦,也曾经把一些被噩梦困扰着的人们唤醒。故事的开始他的名字叫做吴勉,故事的结局他的名字叫做...
简介关于空间农女京圈兵王是赘婿老陈家,家徒四壁,食不果腹,父母懦弱,爷爷奶奶伯伯他们都在大饥荒饿死,老陈家最后只生下四个丫头。大家说老陈家是绝户头!!!大家说老陈家穷得叮当响,老鼠来了都得掉头就跑!!!后来,老陈家盖新房子,在城里买店铺,买房子陈家大丫我要招上门女婿陈俊看我,看我媳妇,我们以后的孩子都跟你姓陈大丫最后,陈大丫,一手拿着空间里的千年人参,一手牵着京城大院的兵哥哥喜滋滋回了家。...
在这个诡异的时代。古老的禁忌复苏,造物主自天外而来。不可名状的旧日之王在低语呢喃。人类有了许多选择。人类也同样别无选择。因为前方是地狱,身后也是地狱。有的人在深海之下觐见大衮,自螺湮城中寻得归乡之道。有的人在寺院高墙下被佛母召唤,依靠纵欲享乐而登入净土佛国。有的人在数字网络中听闻图灵天尊传法,舍弃肉体凡躯而得以看破虚妄与真实。而有的人被沉眠的古老种族扶上了王座。在深空之上加冕为王。保持心脏跳动,神将与你共鸣。深空之王,君主的血裔,不可名状者,天灾子嗣,神国卡寇沙的先知,遥远的星空欢宴者陈景。...
6凡穿越了还是个升级慢的废柴魔王不过好在他有一个召唤系统,可以将玩家召唤过来,充当领地内的居民。但问题是,为什么这些玩家,都是史莱姆啊...
每晚一个真实故事,不需要别人质疑我,只写原创,支持原创文学,我是文艺青年,音乐人,支持阅读...
简介关于都重生了,谁还做普通人啊(重生官场扶爹上位商海争雄)陈阳先生,可以冒昧的问一下,您现在到底有多少财富吗?你所能看见的,你所知道的,你所能想象得到的地方,都是属于我的。前一世,陈阳被害的家破人亡,一生为复仇而活,最终却落得惨死的下场。这一世,除了让仇人生不如死,陈阳只想扶爹上位,做一个横行霸道的级纨绔。...